计算机学院传帮带机制中关于导师的工作职责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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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全面促进教师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,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的提高,我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的精神,结合本学院青年教师多,教学相对薄弱的情况,建立了以老带新的传帮带机制,构建全方位的导师制,为使导师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,特制定如下制度: 1、导师要制订培养对象的计划,计划中要包括培养目标、培养方案、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。并将计划交学院存档备查。 2、对青年教师一周要进行一次业务指导,包括听课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思想的探讨等。 3、督促检查青年教师的备课、上课、辅导、作业批改、授课计划执行等工作情况。 4、填写帮带记录,期末上交。 5、导师之间要经常交流,发现好的教学方法,教学思想,及时使青年教师能够付诸于实践。 6、鼓励青年教师积极进行科研,并为之创造条件。 7、导师除了以上应尽的义务外,还应承担如下责任: ①没有完成计划制订的目标,扣除相应的分值 ②记录填写不完整,扣除相应的分值。 ③如培养对象出现一级教学事故扣除相应的分值,出现二级教学事故扣除相应的分值,出现三级教学事故扣除相应的分值。 ④学院期末考察如果不合格扣除相应分值。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开始试行。
计算机学院 2012年3月18日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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