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机学院教职工管理办法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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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对我学院教职工进行规范管理,提高办事效率,增加凝聚力,我学院经研究决定,每学期采用如下管理办法: 1.每周例会无故缺勤每次扣3分(不含进修和提前请假者);迟到一次每次扣1分(不含下午5、6节有课教师); 2.全学院活动无故缺勤每次扣3分(不含进修和提前请假者); 3.全院重大活动无故缺勤每次扣5分(不含进修和提前请假者); 4.我学院教职工做有损学院形象的事每次扣10分、有损我学院形象并造成较坏影响的事每次扣5分; 5.上班时间玩游戏,每次扣2分; 6.办事拖拉,不能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院、学院交办工作的,每次扣5分; 7.实验课无故迟到五分钟或中途脱岗五分钟以上者,每次扣3分。 对所扣分值,我学院将从学院发放给学院的30%岗位津贴中扣除相应部分,具体扣除办法如下: 1.扣除分值在20(包括20分)分以上者,扣除学校发放给学院全部的30%岗位津贴; 2.扣除分值在10(包括10分)分以上者,扣除学校发放给学院30%岗位津贴中的50%; 3.扣除分值在5(包括5分)分以上者,扣除学校发放给学院30%岗位津贴中的20%; 4.造成教学事故的,每次扣除学院发放给学院30%岗位津贴中的50%; 5.未经过学院领导同意擅自在外校兼课的教职工扣除该学期全部的30%岗位津贴;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 计算机学院 2012年9月25日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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